投资者有安全保障

    卢旺达政府坚定地保护私有财产,包括其国家内的投资者,不论其来自于当地或外国。财产权牢牢地写在了国家的新宪法里同样, 1998 年实施的投资法案,清楚地提供了政府的下列保证:

· 保护投资;

· 解决投资者和服务机构或政府之间的争议;

· 资金(包括资产、分成和版税)公开化

其他保障的形式如下:

对于金融、火险、寿险等的保障

· 由政府资金资助的仲裁机构来解决生意纠纷

· 严格遵守关于解决政府以及民族化之间争端的 1965 年条约,正如国际建设和发展银行所总结的保护规则,被卢旺达政府在 1979 年 7 约 16 日所认可采纳。

· 卢旺达是非洲贸易保险( ATI )的一个成员, ATI 提供的险种覆盖征收、执照取消和限制进口、当地货币至硬通货币的转换不能,以及与战争和内乱有关的险种。卢旺达投资促进局是 ATI 在该国的节点(代表处)。